医院感染引发医疗纠纷防范探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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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莉[1] 府伟灵[2] 陈晓[1] 田洪明[1]
[1]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,重庆400037 [2]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,重庆400038
摘 要:
目的 预防医院感染相关医疗纠纷的发生,提高医院应对医院感染相关医疗纠纷的综合能力。方法 以新颁布的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为准则,对医院感染引发的医疗纠纷进行剖析,明确医务人员在预防医院感染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。结果 两年半时间中,发生各种医疗纠纷86起,由医院感染直接引发的6例(7%),间接引发15例(18.7%),其中因发生医院感染增加医疗费用而引起纠纷的比率最高,有14例(66.6%)。结论 医院应加强医务人员预防医院感染意识和法律意识;建立健全各种预防、监测医院感染制度,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诊疗护理常规;做到依法行医、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,提高对医院感染相关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。
文章出处:
《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》-2003年13卷6期 -561-563页
Chinese Journal of Nosocomiology
分 类 号:
[参考文献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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